在雲南西南邊陲地區,早婚現象仍然很普遍。只在一個村寨中,就能看到數個背著孩子的少女。有些女孩兒嫁人時甚至才12歲。
由於不到法定年齡,他們不能領結婚證,婚姻沒有法律效力。少男少女們用青澀的“愛情”經營起家庭,更像“過家家”,卻又現實地孕育著下一代生命。
小節今年只有13歲,自辦婚禮到現在已將近一年。小節和丈夫小方在2014年新年認識,3天之後就被男方家留下結婚了。當時小節還在念小學五年級。結婚後,她就輟學了。(文中未成年人均使用化名)
2014年11月,小節肚子裡的寶寶已經6個月大了。她和小方對於孩子的出生很是期待,卻也擔心自己照顧不好。剛結婚時,她並不希望這麼早要小孩,但不知道要採取防護措施。她來例假時會腹痛,周圍人說這樣以後會懷不上孩子,於是她就開始吃藥“治療”,結果沒過多久就懷孕了。
小節覺得婚後的生活無聊了許多,每天只能在家裡繡花、做飯、幹農活。她婚前還會偶爾和朋友出去玩,但婚後怕對方吃醋,這些活動都成了念想,最大的娛樂就是丈夫出去打麻將時呆在一旁繡花。
他們家中的牆壁被小節貼上了許多卡通貼紙,有喜羊羊和灰太狼,還有小美人魚。小方在一處貼紙旁憑印象寫下了“愛號(好)”。
在這個不大的山村裡,似乎家家戶戶都有點親戚關係。小方喜歡招呼他的表兄弟堂兄弟們來家中喝酒,小節則和她十幾歲的表嫂坐在一旁聽男人們聊天。酒局從七點進行到十一點,小節一直等到最後所有人離開,打掃了屋子才上床睡覺。
因為結婚,小節早早結束了有父母照顧的童年,和同樣年輕的丈夫挑起了獨自生活的重擔。她和小方幾乎沒有收入,只能靠公公婆婆寄錢回來過日子。對於未來,小節沒有想太多,因為就連出去打工,她的年齡也還差很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