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燒圓明園時間發生於1860年 是英法聯軍燒的。英國侵略者於1840年發動鴉片戰爭打開中國大門後,又要求增開租界和派使節入京,得不到滿足便於1857年發動第二次鴉片戰爭,拿破侖三世執政的法國為分贓也派兵入伙。下面就和小編去瞭解一下吧。
1860年9月,於天津登陸的英法聯軍進逼北京城下,咸豐皇帝逃往承德避暑山莊,留下幾萬守兵龜縮在城牆內(即如今二環路以內的範圍),郊外任由侵略軍劫掠。
10月6日,英法聯軍衝入圓明園,少量拿著刀矛的清兵一戰即敗,護園大臣只好投水自殺。看到富麗堂皇的宮殿園林,眼花繚亂的侵略軍馬上開始了瘋狂的劫掠。接著,聯軍司令部下達了可以“自由搶劫”的通知,1萬多名英法官兵於是你來我往,爭相入園,個個滿載而歸。
圓明園
英軍焚燬圓明園的原因到底是什麼?這個原因我們史學界有很多的說法,估計有十種以上。史學界占主流地位的說法是:“英法聯軍劫掠圓明園之後,他們為了掩蓋劫掠圓明園的罪證,要銷贓滅跡”,很多教科書裡都這樣講。這個說法,出自一本叫《第二次鴉片戰爭》的書,1965年出版的。
如果這是“文革”前或“文革”中的著作,不夠客觀是可以理解的。可是2005年,汪榮祖所著《追尋失落的圓明園》中也講:“額爾金之所以把整座圓明園夷為平地,是有意要銷毀劫掠的證據,因此讓許多被盜的財寶不能被清點出來。”
我們講民族感情、民族立場和歷史的科學性應該是一致的,我們為了民族的立場,不能夠不顧歷史的科學性,要恢復歷史的本來面目,就值得商榷了。
圓明園
為什麼?第一,持這種觀點的人沒有翔實的史料根據,我們搞歷史的人,不能信口隨便說,要有根據。第二,持這種觀點的人,帶有很大的想當然的主觀臆斷的色彩。
一些清宮的影片、小說、故事裡面講,清宮裡的太監把皇帝的一些寶物偷出來賣掉。後來怕敗露,就放把火燒了。這是我們看小說經常看到的一段描寫。
但是,英軍火燒圓明園是光天化日之下進行的,公開進行了三天,放火已經無濟於事了。從邏輯上說不通。第三,英軍為什麼要火燒圓明園?其實英國人他們自己有一個非常清楚的說法。
英軍總帥格蘭特說:“因為清政府對於所捕獲的英人大半加以殺害,額爾金爵士和我都覺得必須對清帝加以嚴厲的責罰,並且留些報復的痕跡才行。”
額爾金的私人秘書也講:“徹底焚燬圓明園,不但可以留下不易泯滅、永久保存在人們腦海的痕跡,而且可以證明聯軍已經旗開得勝,耀武揚威地佔領了北京。”
圓明園
這是他們自己講的為什麼要燒圓明園。還有一種說法是,英國人燒圓明園是因為清政府在圓明園裡面把他們的戰俘虐待致死,所以燒圓明園。
按照這個邏輯,戰俘是不是在圓明園被虐待致死的,是需要討論的一個問題。如果清政府真的在圓明園把戰俘虐待致死了,英國人燒圓明園或許還有一點理由。
但是史料證明,清政府一共抓了39個人,最後21個人死了。這些人有的是在前線被殺,有的在監獄裡面被虐待致死。這都沒有問題,我們一定要承認。
圓明園
清政府在這個問題上有他的錯誤。但是,英法俘虜絕對沒有被送到圓明園裡面去。英法被俘人員分成兩部分。一部分是以巴夏裡為代表的9個人,他們9個人在打仗時被扣留,直接送到北京,送到北京的刑部南北二監。
後來,英國人、法國人要求清政府釋放他們,清政府把這些人提出來,放在德勝門積水潭的北邊。
英國人說不放戰俘就要炮轟北京城。清政府就把這些人送到德勝門外的英軍軍營。其他戰俘被分押在北京周邊的一些州縣的監獄裡面,肯定沒關在圓明園裡面。
清政府怎麼會把“蠻夷”士兵關在皇家園林裡面?1861年3月30日,巴夏禮在報紙上發表了一篇回憶文章:談了怎麼談判、怎麼樣被扣留、怎麼樣送到北京,中間怎麼轉移出去……就是沒有講過他被關在圓明園裡。
一個國家的輝煌歷史不應該忘記,也不容易忘。一個國家的屈辱的歷史,更不能忘記。
圓明園
龔自珍講歷史、史學和國家存亡的關係,說:“出乎史,入乎道”,就是你學習歷史之後,從歷史中總結很多的經驗教訓,你就能瞭解到社會發展的根本規律。你要想瞭解人類發展的規律,就必須學習歷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