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泰國,人妖一般都來自生計艱難的貧苦家庭,可以說,幾乎沒有富家子弟願意做人妖。
至於這些人妖演員,優秀的,每月月薪有一萬泰銖,差的,則只有一千元左右。而她們每天平均要演出三場以上。演出收入歸劇團老闆,老闆根本上是將她們作為發財致富的工具。所以,為了生存,人妖就不得不拚命地賺錢。
人妖在泰國社會地位是很低的,並不是像我們表面所看到的那樣光鮮亮麗,榮耀照身。許多人選擇人妖這條路也是迫不得已的選擇,而是家庭困難被迫尋找的一種出路。
其次,人妖不是說隆個熊,美個鼻就行了的,那得五、六歲被送去“人妖”學校進行訓練,每天要學習音樂、跳舞、表演、禮儀等等,還要定期吃激素、打針,每天的訓練既嚴格又痛苦。
在泰國,有專門培養人妖的學校。一般是從小孩兩三歲時開始培養。培養的方式是以女性化為標準,女式衣著、打扮、女性行為方式、女性的愛好。同時,更重要的一點是吃女性荷爾蒙藥。
這種藥的作用在於抑制男性生殖器官的發育,促進體內新陳代謝,並向女性發展。一般有十多年的服藥期。
十多年後,男性生理特徵便逐漸萎縮,如男性陽具,就會變得又短又小,而皮膚就會變得細潤,有光澤,臀部、胸部會越發達,像女性一樣,肌肉減少,皮下脂肪增多,皮膚富於彈性,胸乳增長快的,比普通女性還高聳、渾圓、挺拔。
不僅如此,在泰國,如果人妖沒有一技之長的話,最後只能通過出賣色相維持生活,淪為老闆賺錢的“工具”,所以,學會必要的技能也是人妖必備的生活條件,比如唱歌跳舞,絕技表演等等。
再一點,由於要定期打雌激素、泰國人妖的平均壽命不到40歲。說實話,這是一個用生命在生活的悲劇。所以大家在去泰國旅遊的時候,到人妖也不要一味的取笑人家了。
人妖在泰國是受到歧視的。雖然法律規定她們為男性,可是從來沒有人把她們當作男人看待,只把她們視作一群玩物。
她們自幼接受女性化的教育和熏陶,使性格、形態都表現出女性特徵。在小學期間,她們在心理發育上就出現嚴重不平衡。社會的歧視使她們感到自卑和絕望。
